本工程规划用地面积10218.5平方米,包括A、B、C#楼楼的32层住宅;A#楼的配套商业;D#楼楼的24层住宅;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其小区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6471.87平方米;住宅总面积70550.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958.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32.60平方米。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桩基础
±0.000以上或标准层的施工平面控制
1、施工到地下一层顶板时(±0.000或标准层)按照“结施”图的纵、横轴线的适当位置,与之各平行借1m形成的“+”字交叉点,预埋150mm×150mm×10mm的锚脚铁板,投测上平移后的控制轴线点位,作为竖向传递的基准点。
2、垂直对应于底层基准点上的该施工层,楼板上预留200mm×200mm的传递孔多个。浇筑完楼板混凝土后预留孔的四边用水泥砂浆抹50mm高的挡水坎,以防止楼面集水向底层滴漏。
3、在底层基准点上架设激光经纬仪,通过传递孔向上投测“+”字轴控交叉点到施工层的激光接收靶上,并在混凝土楼面上作好恢复点位的标记。在施工层的激光接收靶上架设经纬仪,后视该施工层相关联的向上投测的“基准点”,将纵横轴控线投测到该施工层的混凝土楼面上并标明轴线,(应先验证“基准点”之间的距离及夹角是否在限差以内,否则重新投测)。复核后,依此放出该施工层的结构尺寸线及抄上施工用标高,标记清楚。自检合格后,由验线员检查验收,同时放出模板检查线(200mm)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应予整改。±0.000以上各施工层,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每个楼层必须有3-4个内控“基准点”,确保施工层定位放线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