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工程施工监理

一、总则
防护工程施工及监理应以所在路段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施工图纸与设计要求及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等部颁标准为依据。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一)原材料
1、石料要求
(1)应采用坚石或次坚石,不得用风化石或软石。标号不应低于30Mpa或设计要求。石质坚固、结构紧密、色泽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缝。
(2)片石:最小边应不小于15cm,次边应大于1.5倍最小边,大边应大于1.5倍次边,并应尽量采用较大石块,卵形和薄片者不得使用。对于用作镶面的片石,应选择表面平整,尺寸较大者,并加以修凿。
(3)块石:应尽量方正,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0cm,宽度不应小于厚度,长度不应小于宽度的1.5倍。用作镶面时,表面应加工修凿,外露面四周向内亦应稍作修凿。
(4)石料表面应清洁、无泥土、水锈。
2、砂浆要求
(1)砂浆宜采用砂浆搅拌机搅拌,且拌和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并不得采用人工拌和。经拌和的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和流动性。砂浆应随拌随用,中途不得加水改变稠度。
(2)砂浆的种类和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合比应经过试验确定,并应经常根据集料含水量调整施工配合比,拌和机前必须挂黑板注明砂浆标号、理论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
(3)砂浆所用砂,宜选用中砂和粗砂。砂的最大粒径,当砌筑片石时,不应超过5mm;当砌筑块石、料石、砼预制块时,不应超过2.5mm。
(4)砂浆所用水泥,其质量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保证砂浆的质量,要求采用年产50万吨以上、回转窑生产厂家的水泥。
(5)拌和砂浆所用水应符合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不得采用泥浆水、浅沟里的水和其它不符合要求的水。
(二)承包人应在防护工程开工前对工程所在位置的原地面进行复测,以核实图纸上防护构造物尺寸、形状和基础标高是否符合实际。
(三)承包人应按图纸确定的防护构造物的位置和标高,进行测量放样,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准。
(四)在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施工方法和施工安排的书面报告,只有在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才能开工。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
(一)砌筑工艺
1、浆砌片(块)石应采用坐浆砌筑。各砌层的砌块应安放稳固,砌块间应砂浆饱满、粘结牢固,不得直接贴靠或脱空。砌筑时,底浆应铺满,竖缝砂浆应先在已砌石块侧面铺放一部分,然后于石块放好后铺满捣实。严禁采用干砌勾缝形式砌筑,也不得采用先铺一层石块再倒一层砂浆方式砌筑。
2、砌筑工艺严禁二层皮,当中填石工艺。砂浆饱满,无空洞。
3、每一砌块至少有3个坚实支点,砌缝宽度不应大于3cm。
4、砌筑上层砌块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砌块。
5、各砌层应先砌外圈定位行列,然后砌筑里层,并应丁顺相间或二顺一丁排列,外层砌块与里层砌块交错连成一体。
6、砌体的外露面应进行勾缝,并应在砌筑时靠外露面预留深约2cm的空缝备作勾缝之用。勾缝要求统一勾3cm宽的凸缝。
7、泄水孔一律采用Φ60mm的PVC管,泄水孔外露面应凸出砌体外露面2cm,并用7.5#砂浆抹成直径16cm的圆形。泄水孔应穿透砌体,后面应设反滤层;泄水孔应设置4%的纵坡以保证排出砌体后积水,不得出现泄水孔高低不一、间距不匀的现象。
8、沉降缝应做到缝宽一致、整齐垂直、上下贯通,特别是上下级防护工程沉降缝必须在一条线上。
9、护面墙施工时,必须按从下到上的顺序进行施工,防止出现滑坡。
10、发现软弱夹层和断裂层的路堑边坡应马上报告监理及设计代表,以便及早处理。
11、路堑开挖时,应尽量避免超挖,超挖部分应在防护工程施工时用浆砌片石填实。
12、砌体必须达到砌体直顺、砌筑面平整美观,石块嵌挤紧密、牢固、无松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