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施工刚刚出现质量问题时,我们的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发现并且及时制止,防止出现更大的质量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

  二、当发现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时,我们的监理工程师应该采取紧急措施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首先务必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其次要采取措施力保施工质量,并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单位。

  三、当某道工序完工或分项工程完工以后,发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否则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四、交工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