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板柱剪力墙结构构造要求施工图审查内容有哪些?

 1、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竖向和水平筋的配筋率、拉筋设置应符合GB50011-2001 第6.5.2 条、JGJ3-2002 第8.2.1 条的要求。
    2、剪力墙宜设计成周边有梁、柱(或暗梁、暗柱)的带边框剪力墙,在楼层标高处,与剪力墙平面重合的框架梁宜通过剪力墙,或在剪力墙内设置暗框架梁;与框架平面不重合的剪力墙内不是必须设置暗框架梁。暗梁的截面尺寸、配筋应符合JGJ3-2002 第8.2.2-4 条的要求。
    3、剪力墙的边框柱,应符合框架柱的构造配筋规定,抗震等级与框—剪结构中的剪力墙相同。
    4、当框架与剪力墙抗震等级不同时(如7 度区,高度<60m,框架为三级,剪力墙为二级),连梁跨高比不小于5,按框架梁输入计算,其抗震等级可取框—剪结构中框架的抗震等级。
    5、板柱—剪力墙结构中,板的构造应符合GB50011-2001 第6.6.7、6.6.9、JGJ3-2002 第8.2.3、8.2.4 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