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施工程序(征地拆迁—场地清理—测量放线—现场核对—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施工自检--报建签证—试验检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场地恢复—工程保修)。
五、前期工程方案(交通疏解方案、管线调查与保护方案);
六、管段内一般工程的施工方法(分专业)、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七、管段内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法(按单位工程)、关键技术、工艺要点、工艺要求;
八、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及其工法整理安排;
九、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十、主要材料、工程设备的使用计划和供应方案及措施;
十一、创优规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十二、安全保证措施;
十三、工期保证措施;
十四、环保、水保、文物保护、文明施工措施;
十五、需附的图表:
(一)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施工进度图(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形象进度图三种表现形式);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四)分年、季度(或月)的进度计划;
(五)分年、季度(或月)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六)分年、季度(或月)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使用计划表;
(七)分年、季度(或月)完成工程数量计划表;
(八)分年、季度(或月)资金使用计划表。
第十二条 鉴于成都地铁1、3、7号线工程的实际情况,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指挥部依据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编制一套完整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过渡期采用全线工程总体策划形式),以此为指导,各标段项目部再依据施工设计图分阶段按工程内容编制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第十三条 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总工程师)审批后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各标段项目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指导性文件。
第十四条 各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审要求:
一、编制
各标段项目部总工应组织有关人员在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二、自审
各标段项目部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过本项目总工审查,并由项目经理签署审核意见。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上级单位(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三、申报
各标段项目部应在领取设计资料后的20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签字手续完备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