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斜拉桥、悬索桥等特殊结构桥梁设计文件按有关办法要求编制。
1.0.2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控制投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1.0.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精心设计,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1.0.4 设计必须贯彻“安全、耐久、节约、和谐”的设计理念。应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结合我国经济、技术条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节约用地,重视环境保护,注意与其他建设工程的协调,使设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1.0.5 设计必须充分进行方案比选。对难以取舍及投资有较大影响的方案,应进行同等深度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选,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