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方基底处理
(1) 地面横坡陡于1:5的填方路基(包括纵断面方向),原地面必须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3.0m,台阶底应有2%~4%向内倾斜的坡度。在路堤坡脚的台阶应适当加宽加深,以保证路堤坡脚填土压实度。
(2) 在水田、积水洼地上填筑路堤,应排除地表水、清淤后方可填筑。路堤基底为耕地、草地、林地等时,必须先清除地表种植土后方可填筑。清除的地表种植土应集中堆放,以便用于回填至需恢复植被的地方。
(3) 地基清表后,应将地基表层碾压密实。路堤基底为松土时,当松土厚度不大于0.3m,可直接在原地面压实后填筑,否则应将松土翻挖,再分层回填夯实。基底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90%。当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应将地基表层土进行超挖并分层回填压实,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96%;若地基表层土CBR值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则应采用换填压实,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96%;处理深度至路床底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