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海淀区大西山风景旅游区的西北部,东至规划旅游专用道,南至聂各庄西路,西至凤凰岭旅游设施项目二期项目,北至凤凰岭路。总用地面积24.85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82公顷,代征道路面积3.02公顷,代征绿地12.019公顷。可规划地上面积2.95万平方米。
1.1.3项目任务
项目任务:对规划建设用地,按计划完成项目用地的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达到“三通”,地块内场地平整,实行土地挂牌出让。
1.1.4项目实施的意义
整体规划、统一开发,显化及提升国有土地资源的内在价值。
在加强海淀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性、繁荣该地区经济的同时,发挥本项目土地自身优势,提升大西山风景旅游区的北部商业档次。
项目的实施将具有以下意义:
l、实现土地合理利用,优化和整合土地资源,节约土地使用,提升周边土地价值,满足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
2、符合海淀区经济发展和整体规划的要求,满足政府的社会目标。建成后的项目区将成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的区域文化经济中心的一部分,形成一定的区域优势,对整个地区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
3、项目区将形成以住宿、商务会议为主体的现代化旅游度假圈,良好的区域环境、快捷方便的交通、适度的商业规模、合理的规划布局、新颖的建筑形式以及健全的配套功能,有助于提高区域成熟度,体现高品质的区域形象,为人们整体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的提高创造条件,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及社会福利;
4、改善就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优化建设结构,改善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