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1、为规范新建XX铁路(XX段)路基(含过渡段)、桥梁、涵洞、隧道等线下工程的沉降变形观测、无砟轨道铺设条件的评估工作,制定本细则。
2、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应综合考虑沿线路方向各种结构物间的沉降变形关系,以区段为单位实施。设计单位按照本细则,以标段为单位制定沉降观测设计方案。
3、沉降变形观测数据必须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测手段取得,且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实际状况。
4、沉降变形观测、评估过程是确定铺设无砟轨道的关键时间节点和关键工序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需加强“零观测”(即初始值)的过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