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9089《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分为5个部分,本部分为GB/T9089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本部分是对GB/T9089.2—1988《严酷条件下户外场所电气设施 一般防护要求》的修订。 本部分规定了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备和系统,在正常运行和故障情况下,确保人身安全免遭触电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交流)以及保护装置和系统的选择等要求。本部分规定了户外严酷条件下(包括露天矿、采石尝存料场和类似场所),额定电压不仅为交流至1000V,而且适用于户外1000V至252kV的所有电气设施。对电压为1000V以下的装置,如果适用,可以遵循GB/T 16895.21中的要求。 本部分与GB/T9089.2—1988相比,在文字上有部分改动,一些章条有增加及修订,涉及的主要差
异如下:
———按照GB/T1.1—2000和GB/T20000.2—2001的规定,对GB/T9089.2—1988内容进行重新编辑。
———将原标准名称“严酷条件下户外场所电气设施 一般防护要求”修改为“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 第2部分:一般防护要求”。
———将本部分的术语、定义与GB7251 系列标准在翻译上保持一致,以便成套设备行业的使用。例如将以下术语进行了修改:外露→裸露(exposed ),导电部分→导电部件(conductivepart),阻挡物→屏障(obstacle)。
———将外壳改为壳体(enclosure)。
———表9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做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