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输变电及配电工程“基建和生产使用同一套验收标准”的管理要求,强化和落实业主项目部及启委会验收组的项目质量验收管控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10kV~500kV输变电及配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启动验收。±500kV及以上换流站、35kV及以下变电站、35kV~500kV电缆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启动验收工作,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总共有八个分册,这些内容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编制。本标准中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启动验收工作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