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进行功能和性能特性试验以及编写试验报告的通用方法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试验方法和程序适用于任何一种试验或任何一类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这些试验适用于任何具有特定的输入输出变量,且输入输出变量之间具有特定关系(传递函数)的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包括模拟装置和数字装置。对于需要做特殊试验项目的装置,应按照本标准并结合对此类特殊试验项目有专门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试验。本标准第4部分规定了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评定和试验以及所取得结果的书面报告的内容。本标准第4部分规定了评定报告必须包含的主要项目,但未对表述报告内容的格式做出明确规定(由编写和颁发报告的试验实验室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