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要求: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并应报监理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4)、临时用电施工必须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并作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和应用的依据。
(5)如实施过程中需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补充有关计算过程及有关图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