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用配电电压等级
一般照明光源电压采用220V,1500W及以上高强气体放电灯的光源电压宜采用380V
移动式和手提式灯具,以及某些特殊场所,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其工频交流电压值在干燥场所不大于50V,在潮湿场所电梯井道照明要求采用36V电压供电不大于25V.
例如:
演出场所的化妆台照明要求供电电压为36V或以下
游泳池水下照明灯用电为12V
工地临时照明用电供电电压为36V
照明配电方式:放射式、树干式、混合式、链式
放射式及特点
优点是线路发生故障时影响范围小,供电可靠性高,控制灵活,易于实现集中控制
缺点是线路多,有色金属消耗量大。
用于大容量设备,或要求集中控制的设备,或要求供电可靠性高的重要设备。
树干式及特点
优点是线路较少,有色金属消耗量少,投资少,易于发展。
缺点是干线发生故障时,影响范围大,供电可靠性较差。
适用于明敷设线路,容量较小的设备,或对供电可靠性要求不高的设备。
链式及特点
链式配电系统,与树干式相似,不同的是其线路的分支点在用电设备上或分配电箱内,即后面设备的电源引自前面设备的端子
优点是线路上无分支点,适合穿管敷设或电缆线路,节省有色金属;
缺点是线路或设备检修以及线路发生故障时,相连设备全部停电,供电的可靠性差
一般链接的设备不宜超过3~4台,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单台容量不宜超过5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