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2.2 主要设备材料:
2.2.1 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消防工程安装的有关内容。
2.2.2 主要设备: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设备; 消防中心控制设备;消防备用电源;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显示报警器;各类模块(中继器);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消防通讯设备(如消防电话);消防广播设备。
2.2.3 一般常用的材料:
管材、型钢、线槽、电线、电缆、金属软管、防火徐料、异型塑料管、阻燃塑料管、接线盒、管箍、根母、护口、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