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室内或有酸、碱等腐蚀介质的场所照明配线敷设安装(不得在40℃以上的场所和易受机械冲击、碰撞摩擦等场所敷设)。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凡所使用的阻燃型(PVC)塑料管,其材质均应具有阻燃、耐冲击性能,其氧指数不应低于27%的阻燃指标,并应有检定检验报告单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2.1.2 阻燃型塑料管,其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厂标。管里外应光滑,无凸棱、凹陷、针孔、气泡;内外径尺寸应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管壁厚度应均匀一致。
2.1.3 所用阻燃型塑料管附件及明配阻燃型塑料制品,如各种灯头盒、开关盒、接线盒、插座盒、管箍等,必须使用配套的阻燃型塑料制品。
2.1.4 粘合剂必须使用与阻燃型塑料管配套的产品,粘合剂必须在使用限期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