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技术协议书用于***发电厂1、2号机组2×300MW烟气脱硫技改工程6KV开关柜设备的技术和有关方面的要求,其中包括技术指标、功能设计、性能、特性、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卖方所提供的高压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应是已设计、制造和供货的技术先进设备,且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条件下,至少经过三年以上电厂工程成功运行实践,证明其是成熟可靠并经部级鉴定的优良产品。
1.3 本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应详细列出产品的制造、试验标准。
1.4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5 卖方应执行本技术协议书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卖方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X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通过中国国家权威机构鉴定的产品。
1.7 本技术协议书附图仅供卖方参考,不作为卖方生产、供货的依据,卖方须按买方提供的最终版施工图生产、供货。在合同签定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1.8 协议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卖方提供附录A中列举的技术数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运行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10卖方需提供产品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并符合本协议书第三章的要求。
1.11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买方提出,卖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