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工程为北京市某办公楼,建筑面积30273.02平方米,建筑高度39米。
2.2建筑功能划分:
2.2.1 地下三层部分为6级人防,平时用途为汽车库及档案室,战
时为物质库,非人防部分设有制冷机房、中水机房及消防泵房;
2.2.2 地下二层为汽车库,电缆夹层及物业管理用房;
2.2.3 地下一层设有 变电所、餐厅、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
2.2.4 地上首至三层以会议室、多功能厅及办公配套用房为主,消
防控制室设于首层;
2.2.5 四层以上为办公用房,五、七、十层设有空调机
房,网络中心设于十层;
2.2.6 屋顶设有电梯机房及水箱间。
2.2.7 首、二层5-9轴部分为两层共享空间;首至四层9A-12A轴部
分为四层共享空间;五至十层9-12轴部分为六层共享空间;
2.2.8 地下二、三层层高为3.6米;地下一层层高为4.2;,首、二层
层高为4.2米;三层以上层高为3.6米。
2.2.9本楼结构形式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