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在地下室设五处10KV高压配电房和五处低压配电房。8#楼地下室3#配电房旁设一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系统,工作零线(N)和接地保护线(PE)自变电所低压开关柜开始分开,不再相连。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接合的方式,对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对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接合的方式供电。消防负荷均采用双电源在末端互投。照明及插座采用不同的支路供电,±0.00以下照明及插座采用穿钢管及线槽敷设。电缆敷设于托盘或穿钢管保护。低压配电房至各栋高层的照明主干线采用电缆桥架安装,至各栋多层的照明主干线采用电缆沿桥架敷设至各栋。地下室车库荧光灯(管吊)安装高度距地2.5m,配电房距地2.8m,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应增加一根PE线。照明支线均采用BV(ZRBV)-450/750V型铜芯导线,电力电缆采用(ZR)YJV-0.6/1KV型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