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18315m2,结构形式为全现浇框架结构,建筑物檐高24.4m,室内外高差450mm,±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450m。
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承台结构,埋深-1.700m,C15混凝土垫层100mm厚,外轴线尺寸为64.8×57.6m,内设三部电梯,其中两部为货梯。
2.控制点的布置及施测:
2.1 从场地实际情况看,连廊后期施工,拟建建筑物的四周场地狭小,故南北向和东西向控制点集中布设在东侧和北侧的原有混凝土路面上,西侧和南侧只布设远向复核控制点。
2.2 布设的控制点均引至四周永久性建筑物或马路上,且要求通视,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侧轴线时或后视时均在观测范围之内。
2.3 根据甲方要求和测量大队提供的控制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控制。
2.4 对楼层进行网状控制,兼顾±0.000以上施工,设置1、9轴,A、K轴为控制轴。
2.5 根据甲方提供的高程控制点数据,向建筑物的东、西、南、北各引测一个固定控制点。
2.6 水准点按三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
2.7 所有控制点设专人保护,定期巡视,并且每月复核一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复核。
3.轴线及各控制线的放样:
地面控制点布设完后,转角处线采用2"经纬仪TDJ2—B进行复测。各轴线间距离采用钢尺量距检测,经校核无误后进行施测。
3.1 基础施工轴线控制,直接采用基坑外控制桩两点通视直线投测法,向基坑内投测轴线(采用三点成一线及转直角复测),再按投测控制线引放其它细部控制线,且每次控制轴线的放样必须独立施测两次,经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3.2 由于基础挖深为1.3m左右,基础施工时的标高引测可以直接采用基坑外围的-0.500m标高点。
3.3 ±0.000以上施工,采用正倒镜分中法投测其它细部轴线。
3.4 ±0.000以上高程传递,采用钢尺直接丈量法,若竖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时,可采用悬吊钢尺法。每层高度上至少设两个以上水准点,两尺倒入误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独立施测两次。每层均采用首层统一高程点向上传递,不得逐层向上丈量,且层层校核,因±0.000以上结构采用在固定的柱竖向钢筋上抄测结构0.500m控制点,以供结构施工标高控制,且必须校核无误。
3.5 各层平面放出的细部小线,特别是柱、墙的控制线必须校核无误,以便检查结构浇筑质量和以后的进一步施工。
3.6 二次结构施工以原有控制轴线为准,引放其他墙体、门窗洞口尺寸。外窗洞口,采用经纬仪投测,以贯通控制线于外立面上,窗洞口标高以各层50线控制且外立面水平弹出贯通控制线,周圈闭合,保证窗口位置正确,上下垂直,左右对称一致。
3.7 室内装饰面施工时,平面控制仍以结构施工控制线为依据,标高控制以建筑50标高线为准,要求交圈闭合,误差在限差范围内。
3.8 外墙四大角以控制轴线为准,保证四大角垂直方正,经纬仪投测上下贯通,竖向垂直线供装饰控制校核。
3.9 外墙壁饰面施工时,以放样图为依据,以外门窗洞口、四大角上下贯通控制线为准,弹出方格网控制线。(方格网大小以饰面块材尺寸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