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调试内容
4.1.1 锅炉整套启动试运分为“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三个阶段。
4.1.2 第一阶段完成锅炉点火升压及空负荷时锅炉技术指标控制等调试项目。
4.1.3 第二阶段完成锅炉本体带负荷调试和燃烧调整、输煤系统带负荷调试、烟风系统带负荷调试、排汽和排污系统带负荷调试、吹灰系统带负荷调试、灰渣系统带负荷调试、锅炉阀门带负荷运行检查等。
4.1.4 第三阶段完成机组72小时满负荷整套试运中锅炉试运工作。
4.2 验评标准
满足《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以下条款:
第5.2条:锅炉(空负荷调试验评标准);
第6.2条:锅炉(带负荷调试验评标准);
第7.2条:锅炉(72小时整套满负荷试运验评标准)。
4.2.1 锅炉空负荷调试过程中要求
4.2.1.1 汽包上、下壁温差不大于50℃。
4.2.1.2 汽包壁温变化率不大于110℃/h。
4.2.1.3 汽包内介质饱和温度变化率不大于28℃/h。
4.2.1.4 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围内变化。
4.2.1.5 锅炉燃烧正常,温升率符合设计要求,温度变化率不超过100℃/h。
4.2.1.6 锅炉各部位的膨胀指示器变化数值符合设计要求。
4.2.1.7 锅炉各承压部件、焊口、汽水阀门等处无泄漏。
4.2.1.8 床上、床下启动燃烧器投运正常。
4.2.1.9 锅炉升温、升压速率符合升温、升压曲线的要求。
4.2.2 锅炉带负荷调试过程中要求
4.2.2.1 主汽压力、温度符合升温升压曲线的要求。
4.2.2.2 汽水品质符合专业要求。
4.2.2.3 风烟系统投运满足运行要求。
4.2.2.4 床上、床下启动燃烧器投运正常。
4.2.2.5 输煤系统运行正常,满足试运的要求。
4.2.2.6 给煤系统运行正常。
4.2.2.7 排污系统运行正常,满足试运的要求。
4.2.2.8 冷渣器运行正常,满足试运的要求。
4.2.2.9 吹灰器投运正常,满足试运的要求。
4.2.3 锅炉满负荷调试过程中要求
4.2.3.1 主汽压力、温度符合升温升压曲线的要求。
4.2.2.2 汽水品质符合专业要求。
4.2.2.3 风烟系统投运满足运行要求。
4.2.2.4 输煤系统运行正常,满足试运的要求。
4.2.2.5 给煤系统运行正常。
4.2.2.6 石灰石系统投运正常。
4.2.2.6 排污系统运行正常,满足试运的要求。
4.2.2.7 冷渣器运行正常,满足试运的要求。
4.2.2.8 吹灰器投运正常,满足试运的要求。
5 组织分工
5.1 安装单位应组织好检修人员做好运行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并做好有关工作记录。保卫、消防人员上岗值班。
5.2 生产单位应按“设备/系统试运代管办法”配备合格的运行人员,对所有运行设备精心操作,并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填写报表。
5.3 调试单位负责组织设备及系统试运指导、监督、技术交底工作,整理调试记录,对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提出解决方案,重大问题提交试运指挥部。
5.4 调试期间调试单位、安装单位、生产单位应在试运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