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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弱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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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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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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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弱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8p
弱电安装工程是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弱电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其它系统等。这些系统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相关联的,视具体设计而定。在一个建筑物中这些系统是可选的,主要 取决于建设方的需求。 
弱电工程的关键技术是系统集成,由于弱电设计面广、难度大,很难要求设计者全面掌握。一般设计院只完成整体方案与系统设计,并解决好与其它专业设备及其管线间的施工配合。由弱电专业承包商进行深化设计。弱电专业承包商应具有各种专业的专门技术人员,并具备系统集成能力,在设计院的配合下完成弱电的技术与施工设计,为使弱电各系统能够安全、准确、高效地运行,监理工程师应为工程弱电系统的施工提供全方位、优质量的监理服务,遵照设计要求和规范,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使工程竣工后各项系统均处最佳的运行状态。达到环境舒适,能耗降低,安全可靠,能够提供一个高效、舒适、温馨、便利的工作生活环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内或其它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系统。系统的设计是以火灾为监控对象。他可以是一个独立的系统,也可以是楼宇自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但应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并在火灾情况下具有优先控制权。火灾自控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