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本项目的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给排水安装、消防系统安装、变电所系统安装、动力照明系统安装、防雷及接地系统安装、智能化系统安装、空调、通风系统安装、中央吸尘系统安装。
第一节 管道系统
施工工序:
给排水技术、物资准备—→图纸交底—→管道预埋—→洞、孔预留—→管道安装—→管道试验—→器具、设备检查、安装—→器具、设备调试—→系统调试交验
1、相关设计及规范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及配件都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设备应有铭牌,不合格的严禁进场使用;
(2)、各类吊、支托架、管道、风管法兰等需防腐处理的金属件在安装前应严格除锈并刷防锈漆(埋地应刷两度防锈漆),竣工前应刷面漆,各类管道的色标应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执行,并在主干管上标有流向标记;
(3)、室内给水支管(管径20及以下)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必须安装牢固,水管管径在40及以上的,应采用U型钢、U字螺栓或吊架固定,必要时按要求设置固定支架;
(4)、消防箱消防栓口应朝外,栓口中心距地面高度应符合规范,允许偏差不大于20mm;
(5)、管道焊接连接时应根据钢管的壁厚在对口处留有一定的间隙1至3毫米,并按规范规定坡口,焊缝应平整、饱满。焊波均匀一致,宽度和高度应符合规范规定,焊瘤、飞溅、药渣等应及时清除;
(6)、卫生器具安装完毕应进行24小时盛水试验。卫生器具固定必须牢固无松动,不得使用木螺丝。便器固定螺栓应使用镀锌件,并用软垫片和平垫片压紧,不得使用弹簧垫片。严禁在多孔砖或轻型隔墙中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卫生器具;
2、支、吊架制作安装
管道的支、吊架制作时应根据图纸设计的要求进行。管道活动支、吊架的具体形式和设置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安装前,先定位放线,根据设计要求及规范选用支、吊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