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安置房项目(16#住宅楼等6项、29#住宅楼等13项)建筑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工程。强电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防雷接地及等电位联结系统。高低压变配电设备为甲指分包安装。
本工程市电为双路10KV供电,双路10KV电源引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由项目用地北侧引接,且为一级负荷供电的两个电源,当一路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住宅楼由本区低基配电室引来市政低压干线电缆四芯铠装电缆,采用车库地槽敷设至各楼派接室。
本工程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源为220/380V,低压配电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消防用电设备及电梯供电末端设互投装置。按防火分区设强电竖井,电气竖井兼做配电小室。消防专用风机和单台容量小于45KW的电动机采用直接启动,45KW及以上的采用降压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