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用电电源:电源从业主指定的接线点将线路引至工地配电室,再从配电室相继引入各施工用电点,整个现场用电设配电箱。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严格按JGJ46-2005、J405-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做好用电机械与电动工具的接地、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运行。
配电原则:总箱配出线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配电方式,对负荷比较大的配电点可用单独回路配电,对负荷较远又比较小的配电点上的分箱可采用树干式配电方式,总箱中的一路配线先到较近负荷点的分配电箱,再到较远的负荷点分配电箱,一路线上带的分配电箱数量一般为2~3个,由分配电箱至设备开关箱配线采用放射式或链式配线,对重要负荷或较大负荷采用放射式单路直配,对较小的负荷可采用链式配线,但每路链接设备不宜超过5台,其总容量不宜超过10KW,对大容量的对焊机、塔吊可从总箱以放射式单回路形式直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