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的智能化系统集成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10.1.2 本章规定了智能化系统集成的施工工艺,以及检测和验收办法、步骤和内容。
10.1.3 系统集成检测验收的重点为系统的集成功能,即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控制能力、信息共享、综合管理能力、运行管理与系统维护的可实施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方便性等要素。
10.2材料及设备要求
10.2.1材料要求见6.2.1。
10.2.2设备要求见4.2。
10.3施工准备
10.3.1技术准备同第4.3.1条。
10.3.2材料及设备准备
1网卡的计算机数据接口和网络数据接口应适合所有的计算机总线和网络连接的细电缆或RJ45插头或15线插座等各种连接。
2交换机安装前必须具备产品说明书,并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检查交换机机架质量。
3安装路由器之前,必须考虑路由器的软件是否支持用户所采用的网络协议。还须注意接口和软件协议是否符合要求。
4网络设备(包括中继器、网桥、网卡、路由器、网关、各种插接件、交换机、电缆和各种机电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各类传感器、控制器等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产品标准和接口规范详细的技术资料;产品性能,软硬件特性必须符合系统集成设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