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固定式交、直和同步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施工准备
2.1 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 电动机应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动机的型号、容量、频率、电压、电流、接线方法、转速、温升、工作方法、绝缘等级等有关技术数据。
2.1.2 电动机的容量、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并有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文件。
2.1.3 电动机的控制、保护和起动附属设备,应与电动机配套,并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名,出厂日期、规格、型号及出厂合格证等有关技术资料。
2.1.4 各种规格的型钢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型钢无明显的锈蚀。并有材质证明。
2.1.5 螺栓:除电机稳装用螺栓外,均应采用镀锌螺栓,并配相应的镀锌螺母平垫圈、弹簧垫。
2.1.6 其它材料:绝缘带、电焊条、防锈漆、调和漆、变压器油、润滑脂等均应有产品合格证。
2.22.2        主要机具:
吊链、龙门架、绳扣、台钻、砂轮、手电钻、联轴节顶出器、台虎钳、油压钳、扳手、电锤、板锉、鎯头、钢板尺、圆钢套丝板、电焊机、汽焊工具、塞尺、水平尺、转速表、摇表、万用表、卡钳电流表、测电笔、试铃、电子点温计。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齐全。
2.3.2 土建工程基本施工完毕、门窗玻璃安好。
2.3.3 在室外安装的电机,应有防雨措施。
2.3.4 电动机的基础、地脚螺栓孔、沟道、电缆管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2.3.52.3.5       电动机安装场地应清理干净、道路畅通。
2.3.62.3.6       电动机驱动设备已安装完毕,且初检合格。
3 操作工艺
3.13.1        工艺流程:
设备拆箱点件→安装前的检查→电动机安装→抽芯检查→电机干燥
→控制、保护和起动设备安装→试运行前的检查→试运行及验收
3.2 设备拆箱点件:
3.2.1 设备拆箱点件检查应有安装单位、供货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并作好记录;
3.2.2 按照设备供货清单、技术文件,对设备及其附件、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详细核对;
3.2.3 电动机本体、控制和起动设备外观检查应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应完好;
3.2.4 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安装前的检查
3.3.1 电动机安装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3.3.1.1 电动机应完好,不应有损伤现象。盘动转子应轻快,不应有卡阻及异常声响。
3.3.1.2 定子和转子分箱装运的电机,其铁心转子和轴颈应完整无锈蚀现象;
3.3.1.3 电机的附件、备件应齐全无损伤。
3.3.2 电动机的性能应符合电动机周围工作环境的要求,电机选择应符合表2-34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