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混凝土搅拌站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规定进行,并应在技术人员主持下,组织调试,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与搅拌站配套的空气压缩机、皮带输送机及混凝土搅拌机等设备,应执行JGJ33—2001第3.5、第6.8、第8.2节的规定。
3.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搅拌筒内和各配套机构的传动、运动部位及仓门、斗门轨道等均无异物卡住;
2)各润滑油箱的油面高度符合规定;
3) 打开阀门排放气路系统中气水分离器的过多积水,打开贮气筒排污螺塞放出油水混合物;
4)提升斗或拉铲的钢丝绳安装、卷筒缠绕均正确,钢丝绳及滑轮符合规定,提升料斗及拉铲的制动器灵敏有效;
5)各部螺栓已紧固,各进、排料阀门无超限磨损,各输送带的张紧度适当,不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