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挤压机的挤压力进行标定:
1)新挤压设备使用前;
2)旧挤压设备大修后;
3)油压表受损或强烈振动后;
4) 套筒压痕异常且查不出其他原因时;
5) 挤压设备使用超过一年;
6) 挤压的接头数超过5000个。
5. 设备使用前后的拆装过程中,超高压油管两端的接头及压接钳、换向阀的进出油接头,应保持清洁,并应及时用专用防尘帽封好。超高压油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250mm,扣压接头处不得扭转,且不得有死弯。
6. 挤压机液压系统的使用,应符合JGJ33-2001附录C的有关规定;高压胶管不得荷重拖拉、弯折和受到尖利物刻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