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的导线架设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所采用的器材、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2导线:
2.1.2.1导线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裸铝绞线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2.1.2.2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2.1.2.3绝缘导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2.1.2.4导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1.2.4所示数值。
2.1.3悬式绝缘子、蝶式绝缘子
2.1.3.1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2.1.3.2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2.1.3.3弹簧销、垫的弹力适宜。
2.1.3.4高压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2.1.4绑线:裸导线的绑线应选用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直径不应小于2.0mm,绝缘导线应选用绝缘绑线。
2.1.5耐张线夹、并沟线夹、钳压管、铝带
2.1.5.1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2.1.5.2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
2.1.5.3碗头挂板、平行挂板、直角挂板、U型挂环、球头挂环、拉板、曲型垫等。
2.1.5.4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2.1.5.5应热镀锌,镀锌良好,镀锌层无录音落,锈蚀现象。
2.1.6螺栓:
2.1.6.1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现象。
2.1.6.2螺杆与螺母的配合应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2.1.6.3螺栓宜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应符合规定。
2.1.7其它材料:电力复合脂、砂纸、油漆等。
2.2主要机具:
2.2.1紧线器、倒链、开口滑轮、放线架、活扳手、油压线钳、手锤、钢锯、刀锯,细钢丝刷等。
2.2.2斧子、铁线、大小尼龙绳、挑杆、竹梯、温度计、望远镜、脚扣、安全带、手推车等。
2.3作业条件:
2.3.1拉线已安装完毕。
2.3.2线路上障碍物处理完毕,放线时通过其它线路的越线保护架搭设完毕。
2.3.3导线截面在150m㎡以上或线路较长时,在线路首端(紧线处)打好紧线用的地锚钎子。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放线→紧线→绝缘子绑扎→搭接过引线、引下线
3.2放线:将导线运到线路首端(紧线处),用放线架架好线轴,然后放线。
一般放线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将导线沿电杆根部放开后,再将导线吊上电杆;另一种方法是在横担上装好开口滑轮,一边放线一边逐档将导线吊放在滑轮内前进。
3.2.1放线过程中,应对导线进行外观检查,不应发生磨伤、断股、扭曲、金钩、断头等现象。当导线发生下列状况、应采取相应措施。
3.2.1.1当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应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号砂纸磨光,可不作补修:
a单股损伤深度不小于直径1/2。
b钢芯铝绞、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且强度损失小于4%。
c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4%。
3.2.1.2当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状况超过以上范围时,均应进行补修。补修做法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3.2.2导线宜避免接头,不可避免时,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3.2.2.1在同一档路内,要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一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5m,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
3.2.2.2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挡距内连接。
3.2.2.3当导线采用缠绕方法连接时,连接部分的线股应缠绕良好,不应有断股,松股等缺陷。
3.2.2.4当导线采用钳压管连接时,应清除导线表面和管内壁的污垢。连接部位的铝质接触面应涂一层电力复合脂,用细钢丝刷清除表面氧化膜,保留涂料,进行压接。压口数及压口位置,深度等应符合规范规定。
3.2.2.51kV以上线路采用绝缘线架设时,放线过程中不应损伤导线的绝缘层及出现扭、弯等现象。
3.3紧线:
3.3.1在线路末端将导线卡固在耐张线夹上或绑回头挂在蝶式绝缘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