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须用钢管保护,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物压。
2.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标准一机一闸一漏。
3.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4.人力弯管时,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5.砖墙剔槽、打眼时,鎯头不得有松动,凿子应无卷边、裂纹。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楼板下面、墙后,不和有人靠近。
6.管道烧焊接时,要持特种操作证工作,开具动火证,有监护人员和配备灭火器材。
7.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电工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扶梯都应有防护脚、防滑绳,使用角度为60o~70o为宜,严禁使用缺档、断档扶梯。
9.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等。擅自使用者,一经查获,按供是局规定处每千瓦150元罚款处理。
10.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11.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拉。
12.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皮、漏电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