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医师鉴定无高血压、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严重口吃、色盲症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病症和缺陷。
2. 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准许的工作范围内作业;持实习证人员不得独立作业,应在持操作证人员的监护下作业。
3. 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方法。发生事故后应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
4. 电工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专用工具。
5. 雨、雪及风力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后应对供电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6. 人工立杆应使用两副架腿,杆轴向与架腿顶部支点应保持同一直线,并位于架腿两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应均衡。基坑填平夯实后方可拆除支腿。立水泥杆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7. 使用汽车起重机立、撤电杆时,应与信号工密切配合,吊点应在电杆重心的上方,距杆根的距离应大于杆长的0.4倍加0.5m。
8. 开挖电杆基坑作业前,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探明地下物状况并采取防护措施。在现场电力、通讯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水、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人工开挖。
9. 搬运电杆时,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互相呼应。使用车辆搬运电杆时,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并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