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总的责任,督促各副经理对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细则和规章制度,并制定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向企业员工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和措施,落实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有关制度。
4、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各职能部门的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先进经验,主持轻、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