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现场特点和主要危险
二、安全法律法规常识
三、造成意外的典型行为
四、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五、特种作业要求
六、劳动防护用品
七、安全标志
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
九、物品搬运及储存
十、消防安全
十一、小型机具安全常识
十二、危险化学品常识
十三、交通安全常识
十四、专业技能知识
(一)施工用电知识
(二)焊接作业安全知识
(三) 脚手架安全知识
(四)起重作业与起重机械
(五)现场急救知识
十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另外现在还应包括作业环境不受到破坏。
事故及伤亡事故: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安全管理: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三上岗、一讲评:上岗(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交底、上岗前安全检查,每周安全活动日(不少于1小时)讲评。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留隐患伤害自己或他人。
四口:指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