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建设公司)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和《**总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建设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公司所属各单位、职工,以及在建设
公司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各级领导、各专业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全体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