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总则:
1、服务地点为厂区。
2、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管理、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原则,甲、乙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安全责任”,确保“零违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损坏”。
3、 双方应设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2、有权利严格审查乙方安全保障体系。
3、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