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评价目的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
(2)通过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分析确定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类别;
(3)针对危险、有害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企业生产全过程安全;
(4)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实现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创造条件;
(5)为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