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内容及要点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督促与检查要点
1、安全管理的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指定与实施,专(兼)职安全员的到位与履行职责等;
(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的交底,强调交底的针对性、书面性、责任性;
(3)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的整改,事故隐患的消除;
(4)安全教育,新人进场的教育,岗前与工种转换前的教育,管理人员与专(兼)职安全员的培训等;
(5)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伤事故处理情况,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情况。
2、脚手架搭设的要求与检查:
(1)脚手架按规范规定,应进行设计计算验算的必须有完整的计算书;
(2)立杆基础要求平整、坚实,有扫地杆、底座、垫木和排水措施;
(3)高度在7m 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应设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力撑架设高度与角度应符合规定;
(5)脚手板应满铺、材质应符合要求、施工层应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6)立杆与大横杠结点处需设置小横杆,且两端固定;
(7)架体内封闭应符合要求;
(8)钢管架不能弯曲、锈蚀;
(9)卸料平台应经计算与设计,支撑系统不能与脚手架应连接,使用荷载应有限载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