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监理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包括:是否成立专门安全组织机构。督促承建商建立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执行情况。
3、督促业主向区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4、检查承建商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与安全中薄弱环节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承建商整改;审查特殊机械和特殊工种的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定期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定期检查承建商的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月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拟发《安全隐患通知单》,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定期上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监理例会上通报安全监理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问题改进不及时或不及格的,向承建商发整改通知单。
7、根据约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评价承建商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提出奖罚意见。
8、在每月监理月报中编写安全文明专栏并报有关部门。
9、完成其他与安全监理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