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施工人员进场后,现场管理人员须将新进场人员清单报人事、安质部门备案,并组织进场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向合格人员颁发上岗证,施工人员凭上岗证领取工作服、安全帽和安全防护用品,否则不允许上岗作业。培训考试合格证编号贴于安全帽后方(或侧面)。
2.1.4 参加铁路营业线施工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