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
(1)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监察小组
①公司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监察小组,负责对本公司承监项目的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监督巡查,公司经理任组长,公司办公室及技术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②监察小组根据公司的日常安排或工作需要,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承监项目实施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安全技术监理资料、听取建设单位(业主)的反馈意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③组织学习、宣传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及规定,发布公司内部文件。
④总结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或行为不规的监理人员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①总监理工程师是各分管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依法对分管项目的现场安全文明工作负责,项目监理部组建后,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使安全文明监理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职责。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③总监理工程师开工前应认真审查建设单位工程的报建手续是否齐全,施工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到位,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其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