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施工
安全是建筑施工中永恒的主题,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而言,其排列应为安全——质量——进度——经济效益,只有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才有质量、文明施工、进度、经济效益。没有安全,一切就无从谈起。
1.1安全生产目标
我公司承诺安全生产目标为: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年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1%之内。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拟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模式,以安全为中心,制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安全生产体系。
根据本工程管理人员规模,拟定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辅,项目副经理、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的具体职责如下:
1)项目总指挥: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项目部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监督、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随时检查;
3)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4)安全负责人: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督促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5)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遵章操作,接地设备和用电机械的安全检查;
6)消防负责人:保证防火设备的齐全、合格、消灭火灾隐患,对每天动火区域记录在册,开具动火证,组织建立现场消防队和日常消防工作。
7)其它部门:财务部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上的经费。后勤、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材料部门应采购合格的用于安全生产及劳保的产品和材料。
1.3安全生产制度
根据浙江省及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安全教育、检查、交底、活动等四项制度,要求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检查,制定本工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以确保制度及各项目措施的落实。
1.4分部分项安全生产的措施及技术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安全生产施工的基本保障,必须全力实行。在本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将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1.4.1结构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底层安全防护
在建筑物底层,人员来往频繁,而立面的交叉作业对底层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求更高,因此在建筑物底层的主要出入口将搭设双层防护棚及安全通道。非出入口及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2、脚手架安全保护
1)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
2)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性和不变形,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o—60o。
3)结构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5KN/m2。严禁超载,架上严禁堆放或搬运材料、物品,杂物要及时清理。风力六级以上,或有雷电、大雨时,不得上架操作。雪、霜后要全面清扫,检查后方可操作。
4)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必须由专业人员承担,并有专人指挥。凡不适合高空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者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5)脚手架必须有可靠接地,脚手架上部采用圆钢作避雷针,接地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2,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6)拆除脚手架时应召集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与交底,设置警戒区,拆下的杆件与零配件应按类堆放,严禁高空抛掷物件。
3、高空作业安全防护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的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度不大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亦应支搭防护棚。
3)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4、“三宝”、“四口”防护
1)购置的安全帽,应有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2)密目式安全网应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
3)安全平网支撑一般隔3m设一道,角度为45o,材料用钢管,支撑点必须生根牢固。
4)立网要随施工层而升高,高出施工层1m以上。
5)安全网拼接严密,网内要及时清除杂物。
6)安全带高挂低用,要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7)安全带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经劳动部门批准,并做好定期检验。积极推广使用可卷式安全带。
8)安全带使用后有专人负责,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里。
9)1.5m2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用固定盖板防护;1.5 m2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护栏高1m,设两道水平杆,挂安全立网。
10)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棚顶满铺脚手片双层。
11)楼梯口要设临时护栏。
12)阳台、楼面、 屋面等临边要设上、下两道防护栏或安全网,间距大于2m设栏杆柱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