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项目监理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行总监负总责,安全组(组长)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专业安装施工安全的制度。
3.3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审查、审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相关安全专项方案并签署意见。
(2)把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违规行为。
(3)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环节确保做到旁站和施工同步的平行巡检。
(4)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按照管理权限下达停工指令。
(5)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6)及时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
(7)对施工承包制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8)协调业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