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安全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审批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和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安全监理人员应调换工作。
(5). 主持监理安全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其中包括“安全措施经费、安全作业环境经费”)。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其中包括安全措施费增加部分)。
(9)主持或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其中包括处理安全条款争议、安全措施、安全方面索赔)。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安全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组织监理人员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验收。
(13). 主持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技术资料(有关安全部分)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