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编制安全监理细则,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当加强巡视检查。 三、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监理单位应当做好安全监理日志和填报安全隐患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