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巡视检查:
A、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B、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C、检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用电等设施的运行使用情况。
D、依据建设部、省有关规定,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E、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签署《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安全事故隐患危急必须立即处理的,应当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F、建设主管部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监理工程师要及时下发相应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签署《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