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项目监理部自身的准备工作。
熟悉合同文件;
编写安全监理规划;
组织安全机构,明确安全监理职责;
制定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制定安全监理目标;
制定旁站监理方案;
日常巡视和平行检查制度;
现场文明施工控制制度;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准备安全检查监理表格。
组织现场及周边环境调查,对安全隐患制订防范措施。
二、审查施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措施。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后,要进行认真的审查,对需要修改的文字批复,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监理审查确认。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监理工程师不予审查确认。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审核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数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审查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审查塔吊、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审查施工临时用电、高支模、脚手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及文明施工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审查夜间施工及其它特殊条件下的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审查台风、雷暴、高温、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审查施工单位《主要施工机械进/出场报审表》(A3表)。
检查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是否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了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施工中使用的垂直运输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能继续使用。
四、组建以总包项目经理为主任的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总监、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副主任和成员,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奖罚规则,安委会全体成员通过后执行。总包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协调日常工作,总监理工程师监督安委会的工作。
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深圳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搭设临时设施及施工,并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确保其功能正常发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管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防护设施的基础上。
六、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检查安全教育记录。
七、督促施工单位对脚手架、井字架等进行认真检查或验收实测记录;未经检查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施工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