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我站原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在试运行二年中,征求和听取了省、市部分建筑企业的意见,又吸纳部分先进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经过上下多次讨论,反复修改,为此,我站又进一步补充、设计一些相应的检查验收表,使本资料内容更趋完善,更趋可操作性,更便于基层施工现场参照使用。
本管理资料适应范围:按《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均应使用本管理资料。在建立本资料的基础上,各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上有深化或细化管理要求的(包括特殊的其它工程),可增加各自相关的管理要求。
安全管理资料是证明施工现场满足安全要求程度并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因此,各施工现场要认真按照本资料中填制说明的要求填写。
安全管理资料的记录正确与及时,体现了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能力,它是施工现场实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痕迹。因此,工地安全管理资料是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检查、进行施工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也是平时安全监督活动中的具体对象。
启用新的工地安全管理资料将达到“紧扣标准、围绕方案、突出验收、重点检查”,确立安全管理资料在施工现场安全动态管理有的主导地位,成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的有力措施和手段,将进一步全面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健全施工现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
本管理资料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诸多同志和专家的指导、帮助。在此对他们深表感谢。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