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经理(承包人)的职责与权限:
1、经公司法人授权委托,项目经理(承包人)有权处理施工现场的各项事务(包括施工的人、财、物使用调动),承担各项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和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法规、规章,执行本公司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
2、承包人必须对工程业主负责,严肃履行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各项义务、承诺和责任。
3、承包人必须对公司负责,服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为企业创信誉、品牌不懈努力。
4、承包人必须按工程规模组建健全的“项目管理班子”,设立相应的管理职能机构,管理人员应有专业职称和上岗证书。做好对操作工人的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5、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安全管理资料及整理、收集工作,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建立工程台帐。
6、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包括对分包方和材料及半成品的采购。加强合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质量体系的相关文件,履行合同质量要求和保修回访义务。
7、承包人为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禁止违章作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