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项目部文明施工专管员)和各工区保洁员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整洁,确保作业区、生活区文明施工和卫生状况。
2、项目部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对现场各班组考核制度,检查考核有记录,每月不少于2次,制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工作预案,紧急事态来临按预案实施。
3、施工单位应按本单位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及时或定期开展对项目部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交底工作和检查,有交底记录书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签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并检查整改情况。